淄博市张店东方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DONG FANG CHENG SHI FANG DI CHAN
 


 

        淄博市张店东方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淄博市张店东方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隶属张店东方实业总公司,企业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639.86万元,具有暂定房地产开发资质,资质证书编号036038,现有职工38人,下设经理办公室、财务科、销售科、工程予算科、施工科、质检科、材料科、安全科、物业管理公司。
    淄博市张店东方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1993年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颁布的各项建筑法规、制度,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及良好的业务素质,本着为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尤其近二年中随着建筑市场逐步走向正规,及《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公司基建办一班人员在总公司及村委的正确领导下,有耿佃镇同志的带领下,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加强了政治素质的学习,使各项工作始终走在总公司前列,具体表现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3日朱钅容 基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省市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建设工程实行招标投标,并积极办理工程开工前的各项手续。
二、认真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基建程序,并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其监督职能。
三、我们项目管理机构建全,设工程师二名、经济师一名、会计师一名、中级以上的施工人员4名,并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该领导班子不但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高、思想作风过硬,而且无违法违纪行为,多年来他们视工程质量为生命,严格监督力度,使所有建筑工程无一任何投诉现象发生。
四、基建办根据近年来,政府及全民共同关心的工程质量问题,狠抓工程质量,使我公司的建设工程优良率达到82%,其中东方家具商城二期工程荣获市“十佳”工程和省“泰山杯”奖工程。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安全文明工地也遍地开花,西苑6#住宅楼及11#住宅楼连续二年获省级文明工地称号,其他工程也全部被评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五、正确履行施工合同,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并依照《经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公正的处理工程中的合同纠纷问题。
我们东方城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市区各级领导的指导下以抓好工程质量,搞好严格管理,让上级领导及购房者更放心,我们要以优质的售后服务,花园式的社区管理,将为人民献一个更加优雅别致的居住环境。
    由于几年开发建设:一是锻炼培养了一批懂业务、会管理的专业人才;二是总公司的发展为企业今后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三是几年开发建设抓工程质量,重环境投入,得到了社会消费者认可,社会信誉好。我们决心在各级部门领导指导下,强化管理,全面提高素质,稳妥地加大开发规模,使我开发公司再上一个新台阶。
总经理韩其元同志携全体员工开拓创新、求实发展、共创东方人美好的明天。
      公司地址:张店新村西路99号      联系电话:0533-2677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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